加州自願碳市場披露法案

《自願性碳市場披露法》、《議會條例草案》第1305 (AB-1305) 要求涵蓋的商業實體披露有關銷售和使用某些自願性碳抵銷(VCO)的指定信息,以及淨零、碳中和或大幅減少溫室氣體(溫室氣體)排放(Cal. 健康和安全守則 §§ 44475, 等等)。 此披露符合這些義務。

SMUD SMUD 不推銷、銷售、購買或使用 VCO,也不依靠 VCO 來支持其溫室氣體減排聲稱。 

SMUD 確有一個企業目標,即在2030 之前實現 SMUD 電力供應的零碳排放,並已就其歷史溫室氣體減排情況作出聲明。 SMUD's 定期更新的2030Zero Carbon Plan 進度報告 描述了如何衡量SMUD 的2030 目標的中期進展。指標包括有關 SMUD 電廠排放、可再生項目開發、推進清潔能源進展的客戶計劃和措施以及其他里程碑的數據。 

SMUD 定期向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 (CARB) 提供的數據進一步支持了 SMUD 對其歷史溫室氣體減排的聲稱。 根據法律規定,SMUD 每年透過 CARB 的強制性溫室氣體報告和上限與交易條例報告其電力供應的直接排放量。 SMUD 向 CARB 報告的數據由第三方嚴格驗證,可在CARB 發佈的排放清單中找到。 有關 SMUD 供電產生的排放的其他資訊也可透過 SMUD 的電力含量標籤 獲得, 該標籤 每年以加州能源委員會 (CEC) 規定的形式發佈。 

每年,SMUD 還通過戰略方向政策,特別是戰略方向7 (SD-7) 和戰略方向9 (SD-9) 向董事會報告其減排目標的進展情況。 SD-7 提供有關 SMUD 環境領導工作的最新資訊。 SD-9 衡量 SMUD 在能源供應方面的溫室氣體減排進度,並根據負荷、水力和風力等變量進行規範化,此外還有其他資源規劃指令。 SD-7 及 SD-9 報告均作為公開會議的一部分提供給董事會。